第二十条

有效

公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出具纸质公证书或者电子公证书,也可以同时出具纸质公证书和电子公证书。出具的公证书应当符合公证文书制作规范。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