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公证条例第十一条有效自治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综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公证业务需求等情况,制定自治区公证机构设置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公证机构之间无隶属关系。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