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三章 安全管理第三十条有效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之间转让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的,应当自转让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自治区气象主管机构备案。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