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平安建设条例/第五章 公众参与治理第六十条有效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应当对职工、青少年、妇女加强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引导其积极参与平安建设,正确处理工作、学习、恋爱、婚姻、家庭等方面的问题和纠纷,健全和完善维权工作机制。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