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平安建设条例/第四章 社会协同治理第四十三条有效宗教事务部门必须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宗教教职人员的法治观念,督促指导落实宗教活动场所分级和属地化管理原则,推进藏传佛教等宗教中国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