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土地权属纠纷处理条例第十八条已修改当事人对人民政府行政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裁决的,由作出行政裁决的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