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全面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动发展法律服务业,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法律服务聚集区,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完善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加强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建设和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的培养引进工作,搭建涉外法律服务供需对接平台,支持律师等法律服务人才在服务市场主体境外投资决策、项目评估和风险防范等方面发挥作用。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