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七章 保障措施第五十七条有效对促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具体问题或者违法行为,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可以通过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建议、反映、投诉、举报。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