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六章 帮扶机制第四十七条有效完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参与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制度。帮扶单位应当结合当地乡村振兴需要,集中资源要素帮助当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发展乡村产业、完善镇村公共基础设施、提升镇域公共服务能力。建立健全驻镇帮镇扶村制度,整合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科技人员、志愿者等帮扶力量,组团、结对开展帮扶活动。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