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条

有效

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市长、副市长,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通过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由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前款规定的人员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辞职或者被罢免的,接受辞职或者罢免的决定或者决议,由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