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八章 询问和质询第六十五条有效质询案在受质询机关答复以前,提质询案的代表团和十人以上联名的代表要求撤回的,经主席团同意,该质询案即行终止。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