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会议的举行第十六条有效代表团团长职责:(一)召集并主持代表团全体会议;(二)组织代表团审议议案和有关报告;(三)反映代表团对议案和有关报告的审议意见;(四)主持在代表团会议上的询问、质询;(五)处理代表团的其他事项。副团长协助团长工作。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