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三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五十条有效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不得以牟利为目的向社会推荐商品和服务。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