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母婴保健工作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和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