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八章 人才支撑第五十二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农牧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建立县乡村上下贯通的医疗卫生人员职业发展机制,改善农牧区医疗卫生人员待遇。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农牧区基层工作,提升农牧区慢性病、重大传染病和大骨节病、白内障、先天性心脏病等地方病的防治能力。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