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自治区加强国防教育,实施边境党建红色长廊工程,深化"五共五固"活动,广泛宣传爱国守边先进典型,增强公民的国家意识、国门意识、国防意识。支持军地合力组织开展联防联控,引导各族群众深入开展反蚕食、反分裂斗争。鼓励和支持边民在边境生产生活,自觉做神圣国土守护者、幸福家园建设者。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