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邮政条例/第六章 监管与促进第四十六条有效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申诉、举报制度,及时妥善处理申诉、举报的事项。用户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投诉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邮政管理部门申诉,邮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诉之日起三十日内答复申诉人。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