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经省邮政管理部门和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定的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邮政普遍服务运邮车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邮政普遍服务运邮车辆在执行邮件运递任务时,确需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禁行路线或者确需在禁止停车的地点停车的,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通行或者临时停车。

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邮政普遍服务运邮车辆在运递邮件时,发生交通事故危及邮件安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邮政企业,并协助保护邮件安全。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