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东省信访条例》的决定
未标注修改、废止的决定
地方法规
- 制定机关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公布日期
- 2022年6月1日
- 施行日期
- 2022年6月1日
- 条文数
- 无条文结构
原文出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
《广东省信访条例》的决定
(2022年6月1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废止《广东省信访条例》(2014年3月27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