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六章 政府保护第四十七条有效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适合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设施;鼓励有条件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拓展社会服务功能,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残疾儿童等的临时照料、康复训练、心理辅导、特殊教育等服务。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2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