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国家湿地公园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风貌资源的保护。

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地方法规 ·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