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条

有效

鼓励、扶持建立各类旅游行业协会,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开展行业自律和各种旅游活动,为会员提供全域旅游市场拓展、产品推介、交流合作、业务培训等服务。

地方法规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