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全域旅游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自治州行政区域内全域旅游的规划引导、产业扶持、服务保障、市场规范等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