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五章 建设用地第四十五条有效建设项目占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未利用地,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审批;涉及征收土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征收土地手续。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