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中国第一个核武器研制基地旧址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在基地旧址保护范围或者建设控制地带内造成环境破坏的,应当依法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地方法规 ·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