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中国第一个核武器研制基地旧址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文物主管部门或者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