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应当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证》。 禁止任何机构和个人使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