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办法第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担国家安全战略物资储备任务的单位应当根据维护国家安全工作需要,加强装备、物资等配备,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健全装备、物资的筹措、转运、储备、管理与供应制度。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