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办法第二十一条有效自治区依法保障数据安全,规范数据处理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对工作中收集和产生的数据及数据安全负责,工业、电信、交通、金融、自然资源、卫生健康、教育、科技等部门承担本行业、本领域数据安全监管职责,及时防范化解数据安全风险。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