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牧区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继续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对农村牧区的独生子女户、双女户家庭,在土地及草牧场承包、宅基地划分、就业培训、改水改厕、沼气应用、新技术推广、移民搬迁、危旧房改造和社会救济等生产、生活各方面应当继续给予优待和照顾。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