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必要的资金,用于支持革命老区发展经济社会建设事业。

省人民政府在安排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分配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时,应当给予大别山革命老区倾斜支持。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