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促进大别山等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条例/第八章 保障措施第三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必要的资金,用于支持革命老区发展经济社会建设事业。省人民政府在安排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分配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时,应当给予大别山革命老区倾斜支持。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