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促进大别山等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条例/第四章 产业发展第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革命老区创新平台建设,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组建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省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大别山革命老区建设高技术产业孵化基地,创建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大别山革命老区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与科研院所、高校合作,共建大别山中医药研究等研发机构。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