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七章 科学仪器与设施第四十八条有效将管理单位为长三角区域其他省市用户提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的情况,纳入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开放共享评价考核范围。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