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公园广场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政府管理的公园广场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管理机构。非政府管理的公园广场由建设单位或者接收单位设立管理机构,并报同级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备案。公园广场管理机构负责公园广场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接受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地方法规 · 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