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2011年1月11日辽宁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辽宁省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