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已修改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应急救援机制,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储备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加强安全生产应急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