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旅游发展促进条例第三条有效促进旅游业发展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开发,发挥草原、湖泊、湿地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优势,突出文化历史、民俗风情等地域文化特色,充分挖掘红色旅游、乡村旅游资源,打造"汉韵巴里坤 草原古粮仓"旅游品牌形象。地方法规 ·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