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自治县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促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