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有效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示范文本,供物业管理活动中参照使用。地方法规 · 牡丹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