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条有效违反本细则第二条规定,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责令其改正;属出版物的,责令其停止销售,可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