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五章 计量器具的销售和使用第二十一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销售残次计量器具零配件,不得使用残次零配件组装和修理计量器具。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