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章 计量器具的制造和修理第十七条有效申请计量器具新产品定型鉴定和样机试验的单位,应当提供新产品样机及有关技术文件、资料。负责计量器具新产品定型鉴定和样机试验的单位,对申请单位提供的样机和技术文件、资料必须保密。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