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第十六条有效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公司、企业在内地投资经营电信业务,比照适用本规定。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