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第十四条有效申请设立外商投资电信企业,提供虚假、伪造的资格证明或者确认文件骗取批准的,批准无效,由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