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第十二条有效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经营跨境电信业务,必须经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批准,并通过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国际电信出入口局进行。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