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专利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将专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专利管理工作协调机制,采取措施促进发明创造、专利成果运用和专利产业化发展。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4月2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