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专利条例/第二章 专利促进第十一条有效由财政性资金资助的科研项目所形成的发明专利权,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外,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属于科研项目的承担单位或者个人。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4月2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