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章 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第九条有效消费者有权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质量、计量、经营行为、服务态度等提出意见、建议,有权对经营者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有权客观真实地将有关情况向大众传播媒介反映。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4月2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