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五条有效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做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宣传文明行为,传播文明理念,监督不文明行为,营造全社会促进文明行为的良好氛围。公民应当支持和积极参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国家工作人员、教育工作者、社会公众人物等应当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地方法规 · 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