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公共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第二章 从业条件与许可第九条有效公章刻制业、旅馆业有变更、注销情形的,应当经原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注销手续。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3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